道亡

万物对我们缄默。

【玲阳】约定

*郑朝阳视角

*时间线接欢送仪式上两人出去

*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废话连篇啊我都不知道在瞎写些什么我鞠躬道歉



“都这样了你还逗我,老实交代,谁给你批的?你什么时候奔上海?比我晚吗?晚几天?”郑朝阳心里一阵窃喜,嘴上连珠炮似的吊儿郎当。


“真的没批。”

“我……我去不了上海。”

面前的人面色沉静一如往常,只是双眼里不见了平日的灼灼精光,变成一汪深不见底的沉默。郑朝阳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睛花了,他觉得这双眼里正流出些什么,仿佛宣判着自己的死刑。

郑朝阳还在发愣,白玲已经站了起来。


然后他听到了白玲哑然的声音:“上海挺好的,灯红酒绿。”声音里压住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颤抖。


上海能不好么,共产主义的燎原之火就从这里星星亮起。风云际会,十里洋场,说是全中国最摩登的一个城市也不为过——不对,说十里洋场已经过时了,曾经繁华的租界早已人去楼空,现在的上海,是笼罩在一片湛湛青天下的、没有剥削与压迫、没有侵略和战火、光荣的、人民的新上海。

郑朝阳讶异于这时候的自己还能抽出心思想这些,大概……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自觉。那么,身为共产党员,服从组织命令,也应该是种自觉。


但是他听见自己以同样的颤抖回答:“我其实好静,不好闹腾。”


是瞎话吗?郑朝阳不好说。明明在白玲面前他和老郝能吵得天翻地覆换来白玲一句忍无可忍的闭嘴;明明身为一个老北京自己最是留恋四九城的热闹和繁华;明明在这个大院里干过的闹腾事儿丢脸都丢到了姥姥家——偷鸡蛋算是冰山一角——可他现在说他好静。

他想大概搞错了,好静的可以是任何人,不能是他。

可是就像超儿的快板得打给茶客看,戏园子里咿咿呀呀的角儿得唱给观众听一样,他的闹腾也得有人看,有人兜着。譬如被炊事班长敲锣打鼓地撵着屁股示众的时候,总得有那么一个人在说完“我不甘心拿我的血汗钱来偿还这种肮脏的行为”之后口是心非地掏出钱,丢下一句“我替朝阳还”转身就走。别人以为那是他人缘好,其实只说对了一半。


“上海好吃的特别多。”

“都是甜口儿。”

“上海气候也很好。”

“冬天湿冷,夏天湿热。”



白玲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她说上海好,那就一定好。郑朝阳没告诉白玲的是,她跟他说她会去和领导打申请报告的那天,他不单单是觉得上海好,晚上睡觉更是做了梦。

他梦见自己站在上海街头,看着电车和轿车来去穿梭,感叹果然是摩登的大都市啊,比起北京城里占了多数的自行车就是先进;

他看着街上绅士们西服翩翩拎着公文包,觉得和四九城里老大爷们儿一褂长衫提着鸟笼子就上街去太不一样;

他梦见自己和白玲并肩站在人民游乐场*的屋顶,他说:“蓟门桥下的早市,最有四九城的传统气息,我可是带你去吃过;这怡园的烤鸭子、老磁器儿口的豆汁儿你也没落份儿,那么白玲同志,你作为我的好战友好同事,这是不也该展现一下你东道主的风采,给个回礼啊?”

白玲转过头来看他,眼瞳里映着夜上海的霓虹,“好啊你郑朝阳同志,这才走马上任第一天,你就想敲我一笔?行,明天早上带你去城隍庙,让你尝尝正宗的蟹壳黄和生煎馒头。先说好,是你要吃的,不合口味你可别后悔。”

“嘿,瞧这得意劲儿,怎么茬儿,那档子事儿您还没忘呐?还想乘机报个仇?”

白玲明显对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行为表示鄙夷,转过头哼了一声没理他。


彼时的他以为,申调成功一次就没有第二次不成功的道理,于是他在梦里大肆想象着属于他们的上海,即使他梦里的场景都来自于报纸上的相片和别人口中的描述。在梦里他描画着两个人的新生活,表现出对新奇事物狂热的好奇,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怀揣着超越友谊的感情插科打诨。

只有在梦里。



郑朝阳突然醒悟,他其实不喜欢轿车,还是自行车的铃铛来得悦耳,能让后座传来的近在咫尺的温暖触感和喷在耳边的鼻息显得亲切,他也不好吃甜得挠牙的东西,更不习惯一年里只有一季穿厚厚的呢子大衣的天气——和北京正好相反。


“哪儿都不好。”

他突然对上海生起一种莫名的厌烦,于是他扯断了欢送会的横幅,大吼着说一些自己也听不懂的话,甚至指着老罗鼻子骂。

去他妈的上海。郑朝阳想,没有她,他哪儿也不想去。

他不是没有想过打结婚报告,虽然政审程序肯定整的人焦头烂额——更何况他是这种身份,特务的弟弟,但他想白玲应该不在乎,她不在乎就行了,别的都他妈滚蛋。可是他终究也还是没打。


除了在梦里,他什么也不敢。

他甚至不敢对着白玲说出一句喜欢。


郑朝阳心烦意乱,白酒一杯一杯地灌,他知道白玲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他们都知道,过了今晚,天南海北的,其实更没机会表达了。总不能夹杂在某一封信中,字里行间轻飘飘地甩出一句,我喜欢你。也太不庄重了。爱情本应该是个神圣的事情。



所以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郑朝阳纷乱的心跳一下儿就顿住了。

“郑朝阳同志,我喜欢你。”

语气干脆而坚定,除了语调上带有刚刚哭过的一点起伏以外几乎就要和平日里布置工作陈述案情一样了。

会场静了下来,郑朝阳也愣了。

他想,自己活了小三十年,见过的大场面一只手都数不过来,而他之所以能在旧警察局做地下党员这么久不暴露,能从层层监控的北平城万林生眼皮子底下逃出生天,能和商会会长保密局北平站站长甚至黑帮头子称兄道弟,不说是人中龙凤,也还是有两把刷子。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能有办法把既倒狂澜给挽回来,可现在,他头一次感到无措,感到难过。

其实他该自责的,不是吗,两人相处了这么久,其实有些话,大家心知肚明,只是谁也没好意思把窗户纸捅破。但现在,他竟然让一个女同志,一个他曾轻蔑地调侃她是小布尔乔亚的女同志,来说出这句喜欢。


郑朝阳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特务不怕处分不怕死,他一生就害怕三样东西,他哥、被开除党籍和白玲。他曾经调查过他哥,也曾处在被停职检查开除党籍的边缘,只有对白玲,他从不敢有意冒犯——当然排除他耍坏心眼儿带她去吃一般人还真吃不惯的老北京小吃因为那时他一心想着为朋友两肋插刀;也排除那颗自己长了眼的手雷和一瓶香水因为他自认有时候……脑子是会缺根弦;或者也可以排除掉临时看押室里他那一番伤人的恶言恶语因为被开除党籍和白老太太比起来,前者恐怕还是得占个上风。


白玲又在继续说了,可是此时的郑朝阳脑子里平地起惊雷,震得他耳膜轰鸣,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只看着白玲脸颊上的泪水一滴滴落入墨绿色的警服旋而不见踪影。

口琴声响起来了,是熟悉的曲调。透过泪水模糊的双眼,他看到的全是一个个的白玲身影。

穿呢子双排扣到医院给他送罐焖牛肉的,穿大衣站在礁石上吟诗的,着一身酒红旗袍却顶着一头不知道是什么时兴烫法儿的爆炸头的,穿着警服挺拔地站在旗杆边一点一点将那面五星红旗升上高空的,烟灰色风衣靠在旧木桩旁和他仰头看星星的……太多太多了。多到就像那天晚上他们一起看过的星星。


他听到白玲一字一顿地说:“不管你在哪里,郑朝阳同志,我都会去找你的。”

好,那我等你。郑朝阳在心里回答。

这是约定。

有了这个约定,郑朝阳终于可以安心离开这个工作了十几年的大院。前门内公安街十六号,走的时候,他转过身,对着门牌,庄严地敬了一个军礼。



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催的人昏昏欲睡,但郑朝阳却格外清醒,他正怀揣着一个约定,把自己投入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他的熔炉里去发光发热。

“上海的斗争形势更严峻复杂,保护好自己。”他知道上海的帝国主义残余还很多,工作更加艰难,他从来不怕死,可是现在,在这个约定实现之前,他不会,也不敢让自己死。

他将等到,约定实现的那一天,兴许是一年兴许是五年以后,没关系,他等的起。他们可以站在大世界的屋顶再看一次星星,彼时他再提出让她请他吃上海小吃的要求,只是以一种新的身份——

我的好战友好同事好夫人。


【END】



*人民游乐场,即上海大世界,建国后曾有一段时间更名为前名。

*碎碎念:欢送会上俩人出去那一段其实是最戳我的一段,甚至超过后面白玲当众告白。俩人都揣着心思又别扭地不肯说出来还强颜欢笑(不说了已经开始流泪了)

这篇文中俩人相处还是像剧里那样儿仿佛隔着层窗户纸的模式,我觉得这就是玲阳给我的感觉,不会那么直接大胆,是一种很含蓄很内敛的爱。从一整部剧都到最后一集了才有一方说出我喜欢你,说完以后两人也没有要死要活地怎么样,而是坦然面对分离各自奔赴岗位,只把那份思念埋在心里这点就可以看出来。这是我个人理解,ooc致歉!!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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